关于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试中
科研能力考核与开题报告分开进行的通知
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
为了完善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博士资格考试制度”,决定从2004级研究生开始将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中科研能力考核与开题报告分开进行,开题报告要求在第五学期末以前完成,凡没有通过“资格考试”者,不能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现就资格考试中科研能力考核、通过“资格考试”后进行开题报告要求说明如下(科研能力考核及其以后进行的开题报告用表《北京大学医学部直博/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直博/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情况表》见附件,也可请登陆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培养办公室网页,在表格下载中浏览,开题报告要求将在随后出台的修订的培养方案中体现)。
一、 在资格考试中以提交一份带文献综述的科研工作计划做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考核的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要求研究生按自己的兴趣或在导师的指导下,兼顾到科研任务和论文开题报告的客观需要,进行有关学科、专业领域中文献阅读。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搜集和阅读,了解自己所研究方向或自己所感兴趣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和进展动态、不同学者的思路特点及研究倾向,了解前人所做的工作及达到的水平,并从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个人的见解;其次,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就研究和讨论自己所研究方向方面的问题或自己所感兴趣领域的有关文献资料,经自己的消化吸收、分析判断、归纳综合和思考整理,独立地书面写出具有针对性和对深入研究有参考价值的专题性综述。文献综述写成后,结合综述设计一项科研工作计划,包括立项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预期科研成果和该研究的创新点,并附有一定数量的参考文献。
二、
评定:导师组织本专业3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每位专家对科研工作计划进行评阅并根据无记名评分表项目评分,最后由导师合计分数、汇总评阅意见分别填入科研能力考核成绩表和评议表。评定分数≥70分为合格。如经考核小组评议后,认为不能通过者,经考核小组评议,决定是否可以攻读硕士学位,或终止学习。
三、
研究生所提交的带文献综述的科研工作计划要随同资格考试其它试卷一同保存;北京大学医学部直博/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科研能力考核评议表、无记名评分表和成绩表均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中。
四、
通过“资格考试”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应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 研究生完成一篇本研究领域的文献综述(阅读文献要求在一百篇以上),经导师同意,方可参加开题评议。
2. 组织形式:开题由开题考评委员会组织进行。开题考评委员会应由导师提名,经所在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开题考评委员会的组成要求:
开题评议委员会由5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有相关学科1~2名外单位专家。导师可以参加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
开题考评委员会职责:
(1)审核研究生的文献综述,听取研究生开题报告,对其开题进行考评。
(2)对开题报告写出综合评议意见,提出是否通过开题报告的意见,能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意见。
3.方式:由研究生向开题考评委员会做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开题考评委员会应就研究课题的科学性、可行性,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是否为本学科的前沿课题,能否做出创造性成果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就该生的研究领域进行提问,时间不能少于2小时。考查研究生是否对本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重要文献资料有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是否掌握或确定了有关的实验方法,从中评价该生是否具有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同时应指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或有待完善的部分,以及该生对本领域知识欠缺的方面。
4.
评定:开题考评委员会就上述几方面内容逐条写出评议意见,并提出是否通过开题报告的意见,如经开题考评委员会评议后,认为不能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开题,再次考评:仍未通过者,取消博士生资格,按《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5. 本教研室应选聘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做开题报告秘书,负责记录。要求开题报告必须有详细记录,字迹清晰,填写入《北京大学医学部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情况表》。
研究生在开题报告后,应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课题计划书》一式三份。
以上规定在2004级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中开始试行。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培养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
附件
北京大学医学部
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
研究生姓名
学 号
年 级
学 院
专 业
导 师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培养办公室制表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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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总结(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六个方面): 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可加页(A4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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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评语(从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六个方面评价): 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可加附页(A4纸)
政治思想品德评分表(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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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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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态度 20分 |
A.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有志于献身祖国的医药卫生事业(20分) B.
基本达到以上要求(16分) C.
表现一般(12分) D.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识不清,行为相背悖(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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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品德 20分 |
A.
实事求是,谦虚谨慎,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20分) B.
在以上各方面具有良好的修养(16分) C.
表现一般(12分) D.
上述各方面表现较差(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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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道德 20分 |
A.
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恪守医疗道德(20分) B.
能够做到以上各点(16分) C.
表现尚可(12分) D.
弄虚作假,言行有背于职业道德(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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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态度 15分 |
A.
刻苦钻研,事业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15分) B.
基本达到以上要求(12分) C.
表现一般(9分) D.
学习不够刻苦,教学工作不认真,责任心差(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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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 法纪 15分 |
A.
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15分) B.
基本达到以上要求(12分) C.
偶有违纪现象(9分) D.
明知故犯,违反党纪国法及规章制度(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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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 协作 10分 |
A.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10分) B.
团结协作精神较强,能较好地处理各方面关系(8分) C.
能够做到协同工作(6分) D.
协作精神差,人际关系不融洽(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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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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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小组 成员 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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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品德审核意见表(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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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评语: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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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党委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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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思想工作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科研能力考核评议表(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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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成员(导师加*) |
姓 名 |
职 称 |
工 作 单 位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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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主管院长审批意见:
主管院长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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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考核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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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计划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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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从科研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创造性等几方面评议,并提出是否通过的意见):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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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综合考试、科研能力考核成绩表(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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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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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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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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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综合 考试 成绩 |
考试科目 |
成绩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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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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