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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口腔医学研究生教育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医药科-医专业学位委联(2008)第5号
有关口腔医学研究生培养单位:
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制度以来,口腔医学研究生教育经历了30年的发展历程,尤其1999年为了完善我国口腔医学学位制度,加速培养口腔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口腔医疗队伍的素质和口腔临床医疗工作水平,以适应社会对该层次口腔临床医师的要求,特此设置了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至今已近十年,其间几经研讨、调整、改进、提高,成绩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对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定位和相关制度的衔接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为确保口腔医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完善质量监控机制,增强和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工作能力,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会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学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决定于2008年9月4日—7日联合主办《口腔医学研究生教育专题研讨会》。会期三天,会务费800元,食宿自理。
遵照教育部办公厅2008年5月21日颁发的《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中“不得给灾区增添不必要的工作和接待负担”的精神,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及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本着“集中精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精神,经慎重研究并请示有关领导决定:本次会议会址变更,由大连医科大学承办。
参会人员:1、国务院学位办、卫生部有关领导
2、已批准开展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有关院校研究生院(部、处)领导及有关口腔医学专家2-3人。
报到时间:2008年9月3日
报到地点:大连海天白云大酒店,
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81号,
电话0411-88907777
交通路线:附后
大连医科大学联系人:张嘉宁,唐立
联系电话:0411-86110152,86110153,13052789559
传
真:0411-86110152
联系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Email:
jnzhang@dlmedu.edu.cn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08年6月10日
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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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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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
航班/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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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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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选择 |
单人包标准间,
可与他人共用标准间 |
餐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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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选择 |
单人包标准间,
可与他人共用标准间 |
餐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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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请参会代表
务必
将《代表回执》于2008年7月10日(放假前)前传真至大连医科大学,以便保证住宿安排。
2.
请自行订购往返机票。
3.
《代表回执》可复印。
交通路线:
(1)从大连机场乘出租车,前往滨海路傅家庄方向即可到达大连海天白云大酒店,20公里左右,40元左右;
(2)从大连火车站乘出租车,前往滨海路傅家庄方向即可到达大连海天白云大酒店,10公里左右,25元左右;
(3)从大连港客运码头乘出租车,前往滨海路傅家庄方向即可到达大连海天白云大酒店,11公里左右,27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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