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

攻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一览表

内容

时间

目标

要求

相关文件规定

课程学习及

考核

 

学分总计

710学分

 

课程

4

第一学期

 

业余时间上课

学位课程(必修课)

专业课

3.0

学分

1.导师指导下依照培养方案按学分要求参考课程表进行选课,网上提交选课结果,具体方法见“培养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上网选课部分

2.按课程表安排按时上课。遵守医学部各项教学纪律。

3.凡已选课程必须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必修课70分合格,选修课60分合格。成绩合格可获相应学分

4.考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5.专业课和专业外语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组织课程并考试(与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合在一起)

1.《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3.《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暂行规定》

4.《考试纪律的规定》

专业基础课≥

2

36学分

专业外语

1.0

学分

1.报到时领取培养方案、课程表、选课说明2. 新生第一周选课3. 其他研究生放假前两周选课4. 开学两周内调整课程5. 部分实验课或专业限选课须单独选课6. 单独选课到所在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

临床能力训练

考核

第一~四学期

专科训练

三级学科训练,12个月

本专业三级学科临床专科训练及考核

1.填写临床能力训练手册》

2.同时网上提交

5.《临床能力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暂行规定》

6.《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办法》

住院总工作

6个月

1.住院总医师工作

2.毕业时达初年主治医师水平

临床能力(毕业)考核

专业课

3.0

学分

1.考核要求:是否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技能,能否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并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是否掌握本学科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是否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2.二级或三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病例答辩、诊疗技术或手术的规范操作、关键问题的处理以及技术的熟练程度;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见学位课程考试

3.考核形式,按当年具体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成绩单科≥60分及格,以四个科目的总分平均分作为总评成绩,总评成绩70分合格

4.填写临床能力考核评分表

专业外语

1.0

学分

临床技能

临床思维

科研训练及

学位论文

第二至四学期

撰写论文

1.下载《论文工作情况表》《课题计划书》

2.开题报告,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记录在《论文工作情况表》《课题计划书》

3.进行论文中期报告,论文工作结束,报告记录在《论文工作情况表》

4开题报告经导师、教研室签署意见,报院(部)主管部门审批

5脱产时间6个月

7.《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有关要求》

发表文章

1.在统计源期刊发表第一作者的论一篇

2.作者单位须著明“北京大学+院”,属于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

3.下载填写《论文发表登记表》并网上提交

8.《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的规定》

论文答辩及

学位评定

第四学期

毕业综合评定

1.下载《思想品德与素质考核表》毕业综合评定表》

2.交临床医疗工作总结

3.() 审批毕业综合评定小组

4.思想品德考核记录在思想品德与素质考核表》中,并签署意见

5.合格者可申请论文答辩

9.同5.和6

答辩资格审查

45月中旬进行

1.审核内容:课程及学分、临床轮转及完成工作量合格、发表文章,完成学位论文初稿

2毕业综合评定考核合格后

3.网上提交培养信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审核结果报表向学位分会申请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56

依据学位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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