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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时间 |
目标 |
要求 |
相关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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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及
考核
学分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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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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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至第三学期
课程集中学习 |
学位课程(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7~10
学分 |
1.导师指导下依照培养方案按学分要求参考课程表进行选课,网上提交选课结果,具体方法见“培养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上网选课部分
2.按课程表安排按时上课。遵守医学部各项教学纪律
3.凡已选课程必须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必修课70分合格,选修课60分合格。成绩合格可获相应学分
4.考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
1.《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直博/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暂行规定》
2.《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3.《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暂行规定》
4.《考试纪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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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专业基础课 |
10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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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课程 |
选修课 |
1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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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到时领取培养方案、课程表、选课说明2.
新生第一周选课3.
其他研究生放假前两周选课4.开学两周内调整课程5.
部分实验课或专业限选课须单独选课6.
单独选课到所在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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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
第一至第十学期 |
参加 |
7学分 |
1.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并修满规定学分
2.培养办网页下载《学术活动记录表》,并记录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讨论会7学分
3.提交作学术报告或展示论文3学分的会议通知复印件和组委会对报告或展示论文的证明
4.申请答辩前完成
5.导师签字、院(部)审核、培养办审核备案
6.
网上提交 |
5.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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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报告或展示 |
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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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轮转 |
提倡在本专业有关实验室进行轮转 |
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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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践 |
按相关规定完成助研、助教或助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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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
第三至十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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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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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
品德考核 |
1.在第四学期进行,下载《资格考试情况表》
2.院(部)组织思想品德考核、审核考试委员
3.医学部分院审核思想品德考核
4.培养办组织课程综合考试(专业基础课)、导师和所在院(部)组织科研能力、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核,记录在《资格考试情况表》
5.导师、院(部)审批,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核准 |
6.《直博/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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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试 |
专业课和专业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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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2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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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
考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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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 |
1.第五学期进行
2.下载《论文工作情况表》《课题计划书》
3.培养办审核
4.开题记录在《论文工作情况表》中
5.导师审核
6.填写《课题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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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论文 |
1.论文工作后半年进行中期报告,论文工作完成进行结束报告
2.记录在《论文工作情况表》
3.答辩前一至二个月预答辩 |
7.《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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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文章 |
1.在SCI收录或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第一作者的论著,要求见8.
2.作者单位须著明“北京大学+院(部)”,属于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
3.下载填写《论文发表登记表》并网上提交 |
8.《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著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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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及
学位评定 |
第十学期 |
答辩资格审查 |
4~5月中旬进行 |
1.审核内容:课程及学分、学术活动,发表文章,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完成学位论文初稿。
2.网上提交培养信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审核结果报表》向学位分会申请 |
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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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5~6月 |
依据学位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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