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

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一览表

内容

时间

目标

要求

相关文件规定

 

课程学习及

考核

 

学分总计

3033学分

 

 

第一至第三学期

 

课程集中学习

学位课程(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

710

学分

1.导师指导下依照培养方案按学分要求参考课程表进行选课,网上提交选课结果,具体方法见“培养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上网选课部分

2.按课程表安排按时上课。遵守医学部各项教学纪律

3.凡已选课程必须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必修课70分合格,选修课60分合格。成绩合格可获相应学分

4.考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1.《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直博/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暂行规定》

2.《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3.《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暂行规定》

4.《考试纪律的规定》

 

专业及专业基础课

10学分

 

非学位课程

选修课

13学分

 

1.报到时领取培养方案、课程表、选课说明2. 新生第一周选课3. 其他研究生放假前两周选课4.开学两周内调整课程5. 部分实验课或专业限选课须单独选课6. 单独选课到所在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

 

 

 

 

学术活动

第一至第十学期

参加

7学分

1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并修满规定学分

2.培养办网页下载《学术活动记录表》,并记录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讨论会7学分

3.提交作学术报告或展示论文3学分的会议通知复印件和组委会对报告或展示论文的证明

4.申请答辩前完成

5.导师签字、院(部)审核、培养办审核备案

6. 网上提交

5.见1.

 

作报告或展示

3学分

 

实验室轮转

提倡在本专业有关实验室进行轮转

1.

 

工作实践

按相关规定完成助研、助教或助管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第三至十学期

 

 

 

资格考试

 

 

政治思想

品德考核

1.在第四学期进行,下载《资格考试情况表》

2.()组织思想品德考核、审核考试委员

3.医学部分院审核思想品德考核

4.培养办组织课程综合考试(专业基础课)、导师和所在院()组织科研能力、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核,记录在资格考试情况表》

5.导师、院(部)审批,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核准

6.《直博/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办法》

 

综合考试

专业课和专业外语

 
 

专业基础课2

 

科研能力

   

 

开题报告

1.第五学期进行

2下载《论文工作情况表》《课题计划书》

3培养办审核

4开题记录在论文工作情况表》中

5导师审核

6.填写《课题计划书》

 
 

撰写论文

1.论文工作后半年进行中期报告,论文工作完成进行结束报告

2.记录在《论文工作情况表》

3.答辩前一至二个月预答辩

7.《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有关要求》

 

发表文章

1SCI收录或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第一作者的论著,要求见8.

2.作者单位须著明“北京大学+()属于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

3.下载填写《论文发表登记表》并网上提交

8.《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的规定》

 

论文答辩及

学位评定

第十学期

答辩资格审查

45月中旬进行

1.审核内容:课程及学分、学术活动,发表文章,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完成学位论文初稿。

2.网上提交培养信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审核结果报表向学位分会申请

同以上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56

依据学位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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