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药学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修订专题研讨会”纪要

医药科(2006)第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要对实施近十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和修订进行研究和论证。这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深化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举措。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的委托,在对国外学科专业目录设置调研的基础上,参与承担全国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同时重点承担医学门类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和修订的组织工作。

医药科工作委员会按照1997年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医学门类的八个一级学科分成7 个专家组,由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学科牵头人所在相应院校的有关专家作为组织修订工作的牵头人,分别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论证。在各专家组进行研究、论证的前提下,为了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多个层面上,进一步广泛、充分地听取修订意见,使新修订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更加合理、规范,更加适应学科发展、社会需求和与国际接轨,于2006623-25日在广西南宁主办召开全国医药学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和修订专题研讨会。

广西医科大学积极承办了这次重要的全国会议,校领导予以全力支持,并得到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学位办的大力支持。确保了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闭幕。

来自52所医药学院校的近百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得到了国务院学位办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支持和关注,并取得了十分满意的效果。通过大会报告、分组讨论,与会代表对各一级学科专家组提出的医药学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方案作了整体分析并在更宽泛的层面上加以补充和修改。在此基础上,各一级学科的牵头专家针对以上讨论的补充和修改意见进行整理和归纳。汇总方案应体现以下几点:

1、说明在整个学科专业设置中,有关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乃至三级学科的目录构架原则,并对一级学科专业目录的指令性或指导性给予适当定位。

2、阐明每个一级学科设置的原则,二级及三级学科调整和修订的理由。

3、如有跨门类或与其他门类有交叉的学科请予说明,并给出充足的理由和恰当的名称。

4、阐明在不同的一级学科中相关学科、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有关专业的合理融合、变更乃至最后的设置。

5、调整和修订好的学科专业目录与1997年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对应表形式列出。

6、列出召开一级学科专家组会议的与会专家和单位名单,以及发函征求意见的专家和单位名单。

综上所述,这次会议有两个特点:特殊性及示范性:鉴于医学门类学科专业的特殊性,医药学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启动较早且相对独立进行,其经验和做法可以为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整体修订提供参考;权威性及广泛性:这次修订工作,全国医学门类8个一级学科的学科评议组专家及全国相关的知名专家、研究生教育管理战线的各层次管理人员都积极参与,充分反映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多个层面的意见,这在学科专业目录研讨和修订工作中尚属首次。

本次会议对以下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达成共识:1997年医学门类的8个一级学科,不论其一级学科的种类和名称在这次修订中发生何种改变,都仍然应归属于医学门类; 弱化门类,强化一级学科,适当调整二级学科。一级学科为指令性目录,二级学科为指导性目录;1997年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属于“生物学”或“管理学”门类的某些二级学科,如生理学、遗传学、神经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物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应划归医学门类的相应一级学科中;医学专业学位纳入学科专业目录;医学门类中增设“特殊医学”等一级学科;设置交叉学科门类,以增加目录的实用性和灵活性规范学科专业目录名称,尽可能使用国际通用的名称。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新的学科专业目录要适应学位授权、评估,本科生、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改革,并逐步理顺与本科专业目录的关系。建议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各一级学科方案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整体汇总后,将向国务院学位办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提交一份完整的医药学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修订意见。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00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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